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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啸秋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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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啸秋小学

学校封面

  • 学校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池底村
  • 学校电话:0577-56586302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公办普通小学啸秋小学坐落在三垟街道池底村,系台胞何朝育先生、何黄美英女士于1994年归国探亲,为大陆教育作贡献、献爱心捐资建造的,以他们父辈芳名取名为
  • 教学规模:5分
  • 周边环境:5分
  • 收费合理:4分
  • 教学设备:4分
  • 教学质量:4分
  • 师资力量:5分
  • 校园环境:5分
  • 社会影响:5分
  • 校园食堂:3分

学校介绍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公办普通小学啸秋小学坐落在三垟街道池底村,系台胞何朝育先生、何黄美英女士于1994年归国探亲,为大陆教育作贡献、献爱心捐资建造的,以他们父辈芳名取名为“啸秋小学”。学校占地面积8892㎡,建筑面积2450㎡,现有班级12个,教师24名,师资力量强大,80%是年青肯干的教师,本科学历50%,大专33%,中师17%,其中有区级的名师培养对象、区级骨干教师、区级新苗。

招生简章

2013温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温州市瓯海区啸秋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垟河村、应谭村、园底村、池底村、樟岙村

2013温州市瓯海区啸秋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2个班,70人。
二、招生对象:
2006 年 9 月 1 日至 2007 年 8 月 31 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06 年 9 月 1 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还必须具备下列
(一) 瓯海区三垟街道垟河村、应潭村、园底村、池底村、樟岙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 瓯海区三垟街道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持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的子女。
(三) 父母为瓯海区三垟街道垟河村或应潭村、园底村、池底村、樟岙村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侨、华人子女,在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四) 非瓯海区三垟街道户籍的,其父母有我校辖区内的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
(五) 根据《 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温瓯政办发〔 2013 〕63 号)精神,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暂住垟河村、应潭村、园底村、池底村、樟岙村务工或经商的新居民子女的新居民子女,同时具备以下 6 个条件的,可在我校申请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1. 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垟河村、应潭村、园底村、池底村或樟岙村,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 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辖区内有相对固定居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房屋许可租赁合同手续一年及以上);
3. 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辖区内领取《居住证》(或 《临时居住证》 ),并至报名时已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
4.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在本街道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
5.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于6月底前在我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2014 年起,至每年6 月底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需一年及以上;
6. 其父母双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瓯海区三垟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镇和二村,联系电话: 0577-57761128 、 57782292);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三、报名办法:
1.2013 年 7 月 1 日之前登记或迁入的瓯海区三垟街道垟河村、应潭村、园底村、池底村或樟岙村户籍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2013 年 7 月 1 日之后登记或迁入的瓯海区三垟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持上述相关材料到所在三垟中心学校报名,经核查后作统筹安排 。
2.瓯海区三垟街道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凭军官证、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3日至4日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 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须提交父母原籍户口证明、父母所在国(地) 居留证、区侨办(区台办)证明,以及法定监护人公证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和儿童本人的户口簿或居留证(护照)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学校报名。
4.非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原则上应回原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但其父母在瓯海区三垟街道垟河村、应潭村、园底村、池底村或樟岙村有房产证的且确需在我校就读,可到三垟中心学校报名,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就读。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到三垟中心学校报名,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就读。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义务教育对象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原籍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2)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垟河村、应潭村、园底村、池底村或樟岙村有相对固定居所证明:自有住所房产证或相关居住证明,或办理房屋许可租赁合同手续一年及以上;
(3)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三垟街道领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至报名时已在三垟街道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
(4)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三垟街道内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在三垟街道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提供父母一方经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5)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于6月底前在瓯海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
(6)其父母持有经三垟街道查验的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预防接种证。
四、招生办法:
根据“就近、免试、免费”入学原则,实行分批录取招生办法。学校原则上按照下列批次顺序招生。
第一批:施教区对象(含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 引进人才、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录取的新居民子女; 照顾对象的子女)。
第二批: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瓯海区三垟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非瓯海区三垟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居住在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瓯海区三垟街道新居民子女,安排到接纳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其中父母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子女优先给予安排就学。
学校招生程序:按第一至第四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当上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招收下一批的学生。若报名学生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采用电脑派位(摇号)或随机抽签的方式招生,额满为止。
五、招生时间
(一)招生宣传(6月25至6月30)
由教学科研处负责,出台学校招生方案、以多种形式认真宣传《2013年瓯海区啸秋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通过校内告示栏、校园网等途径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招生信息。同时,向辖区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送达《报名告知书》。
(二)组织报名
1.7 月 1 至 3 日,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对象到学校报名。
报名地点:啸秋小学一楼办公室
2.7 月 4 至 7 日,第三批、第四批招生对象到三垟中心学校(三垟街道黄屿路2号,三垟中学内)报名。
3、7 月 8 至 20 日,学校资格审查、分批录取、公示录取结果(学生姓名和学号)。具体见三垟中心学校和学校招生信息公告 。

收费介绍

该校学费信息暂未公布,详情请咨询学校官方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