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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仁化县第二小学(仁化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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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仁化县第二小学(仁化二小)

学校封面

  • 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解放东路68号
  • 学校电话:0751-6352358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公办区重点小学,广东省仁化县第二小学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龙仙镇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解放东路50号。广东省仁化县第二小学积淀了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校友
  • 教学规模:5分
  • 周边环境:5分
  • 收费合理:4分
  • 教学设备:4分
  • 教学质量:4分
  • 师资力量:5分
  • 校园环境:4分
  • 社会影响:4分
  • 校园食堂:3分

学校介绍

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公办区重点小学,广东省仁化县第二小学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龙仙镇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解放东路50号。广东省仁化县第二小学积淀了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校友遍布全国各地、世界各洲,他们中很多人在各自领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仁化县第二小学锐意进取,深化改革,立足于本校实际,在“求实、创新、活泼、向上”校风的激励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又秉承质朴务实与开拓进取相融合的精…

招生简章

2013广东韶关市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广东省广东省仁化县第二小学招生信息

  关于2013年秋季仁化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在我县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三、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原则。

  实行小学、初中划片招生,学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规定,原则上各镇小学毕业生升入本镇初中,县城小学毕业生划片就近入学。

  (二)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免试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不得拒绝接收能适应一般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四、划片认定依据

  按学生与其父母居住的、与户籍相一致的实际家庭住址安排入学,挂靠户口、寄住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具体要求是:

  (一)学生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居住不一至的,要提供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据。若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作为划片的依据。

  (二)户口随祖父母、外祖母或监护人,监护人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可凭相关证明在该片内依法入学: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区;4.孤儿。

  (三)因市政工程由政府安排迁居的,虽人已迁新居,但户籍由于客观原因尚未迁移的,以新居住地为准;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

  (四)其他户口情况特殊者,由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由县级教育部门审查核实,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五、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含进城务工人员,下同)子女的入学问题,主动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做好调查摸底,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一)流动人口子女。按《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人员。”流动人口子女办理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有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三是有公安部门签发的连续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四是有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就学联系函。

  (二)市内跨县域流动的人员子女。市内跨县域流动的人员子女办理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当地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具有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三是具有本市户籍;四是要有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就学联系函。

  上述两类人员的相关证明应在2013年6月10日前办妥。持上述证明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手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收取其借读费。

  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特殊教育学校(含随班就读)招生和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各校要做好视障、听障和智障三类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对确实不适合随班就读而本地又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要指导、动员这些残疾儿童到相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七、报名及招生时间

  (一)县内小学学生报名。

  1.小学六年级学生入读初中统一在所就读小学报名。各小学于2013年3月27-29日到教育股领取《2013年仁化县小学毕业生登记卡》。学校分发报考号码、组织学生填写登记卡,登记卡上要粘贴小学六年级学生近期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学生交表时提交户口簿(户籍与居住不一至的,要提供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据)复印件,班主任核实签名。复印件贴在登记卡后面。

  2、各校填写《2013年仁化县秋季初中招生报名花名册》,(花名册的序号与登记卡的报考号码一致)。乡镇学校户口在县城的毕业生,要求到县城学校读初中的,在《花名册》备注栏内注明。

  3、毕业生所在学校将《2013年仁化县秋季初中招生报名花名册》以电子表格输入电脑,4月25日前发邮件到教育股(邮箱:rhjyg909@126.com)。田家炳小学、仁化二小、实验学校、水南小学(水南村、县城户籍学生)于5月30日前将《毕业生登记卡》、户口簿复印件、名册交教育股。

  4、各镇初中于2013年5月20-30日与相关小学联系,提取《2013年仁化县小学毕业生登记卡》、《2013年仁化县秋季初中招生报名花名册》。

  5、初中招生工作一律安排在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后进行,所有学校在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前均不得承诺和确认录取新生,以确保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2013年6月30日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受理“就近免试入学”学生报名的截止日期,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完成小学学业的学生需回我市就读初中的,应在6月30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登记填表,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逾期办理者,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安排。

  (三)乡镇学校应在2013年8月10日前向已经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八、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一)加强学籍管理。

  各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颁发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使用全市统一表式的学籍卡及学生学籍档案。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接受片外学生入学。特殊情况需要借读的学生要办理借读手续,经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入学,学校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入学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为该校学生,各学校不得擅自二次录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不得通过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不得发布招生广告。

  (三)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五零班额”工程。

  小学、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各校要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超班额。

  (四)严格执行常态分班制度。

  各校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3号),要实行常态编班,严禁举办实验班等特殊班级,严禁分快慢班。局将对市区部分学校分班进行重点监督。学校分班后要将分班结果加盖公章,张贴公示,学校不得擅自调整且分班结果要保持到学生毕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和社会的稳定。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今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收费介绍

2011年 搭食费55元  课室午休的管理费标准为50元/生  校车费每天双程接送收费标准为150元/生·学期  每天四程接送收费标准为300元/生.学期;作业本费  小学5元/生·学期;期末结算,多退少补;  校园一卡通工本费:每张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