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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胜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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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胜路小学

学校封面

  •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东胜支路20号
  • 学校电话:0532-5624701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山东省青岛市公办区重点小学,秉承"科学与人文融合,基础与特色并举"的办学思想,近年来青岛东胜路小学如雨后春笋,栉风沐雨,破土而出,成为青岛市市北区东部新兴的对外展示窗
  • 教学规模:5分
  • 周边环境:4分
  • 收费合理:3分
  • 教学设备:5分
  • 教学质量:5分
  • 师资力量:4分
  • 校园环境:3分
  • 社会影响:4分
  • 校园食堂:1分

学校介绍

山东省青岛市公办区重点小学,秉承"科学与人文融合,基础与特色并举"的办学思想,近年来青岛东胜路小学如雨后春笋,栉风沐雨,破土而出,成为青岛市市北区东部新兴的对外展示窗口学校。,学校占地6733㎡,建筑面积6500多平方米。2009年,市北区政府投入四百余万元,将学校的扩建改建工程列为政府十大重点工程,使学校迈向了省级标准化学校跨越式、精致化发展的新程。漫步校园,功能齐备的现代化综合楼和翰墨飘香的教学楼巍然耸立,交相辉映。校园内绿树…

招生简章

2013青岛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青岛东胜路小学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

  伊春路(双号)42 号—90 号 伊春路(单号)81 号—99 号

  东胜路 全路段

  南京路 289-301 321号

  哈尔滨路南 51--55号

  东胜支路 全路段

  东莞路 全路段

  东安路 全路段

  佳木斯一路 20--24号

  佳木斯二路 51--59号

  绍兴路 95、 151号

  错埠岭一路(单号) 1--29号

  错埠岭一路(双号) 2--22号

  错埠岭二路(单号) 1--23号

  新领花园三期:绍兴路118、120、122、126、128

  二、招生年龄

  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

  三、报名时间

  2013-7-7

  三、报名地点

  1、拥有青岛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各小学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子女:全区设3个报名点,对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进行集中登记报名。区教体局对登记名单进行汇总后,根据各校实际,进行全区统一调拨。

  四、所需提交材料 拥有青岛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①户口簿(适龄儿童须在户口所在地常住,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四老”);

  ②与户口所在地同址的房产证明(房主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四老”)

  ③《儿童健康手册》;

  ④《预防接种记录卡》。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子女:

  ①原籍户口簿(户口簿上能够证明暂住证登记人员与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关系);

  ②父母任一方在青劳务合同(包括各级劳动局提供的正规文本和经劳动局验印的雇用人员花名册),或工商营业执照(能够出示正式文本);

  ③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父母一方在青岛的暂住证,并能证明在此地暂住一年以上;

  ④与暂住证所在地同址的租住或购买的房产证明(房主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

  ⑤《儿童健康手册》和《预防接种记录卡》。

  五、报名流程

  第一步:报名期前,通过学校张贴的报名简章及新闻媒体,了解报名时间、学区、报名学校等相关政策;

  第二步:在指定时间内,家长带适龄儿童及相关证件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步:在指定时间内到学校看招生录取榜示,领取入学通知单;

  第四步,依据榜示及通知单要求,到就读学校报到。

  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青教通字〔2007〕87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

  1、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三)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一方在青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二)父母一方在青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父母一方在青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五)原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原件、复印件)

  (六)初一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高一入学还需提供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当地当年度中考考试科目、中考录取线等材料及有关高中学校提供的高中学校录取通知书,并经流入地所联系的学校考试合格后方能入学。(原件、复印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青教通字〔2007〕87号)有关要求,于7月9日(星期一)分别在敦化路小学、北仲路第一小学、上海路小学报名点集中进行登记后,由区教体局统一分配入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符合入学条件但没有联系到接收学校的,可持有关材料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收费介绍

根据青政办发[2004]65号及青政办字[2007]45号文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免除杂费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一费制要求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