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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樱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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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樱花小学

学校封面

  •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樱花路15号
  • 学校电话:025-85426135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公办普通小学,南京市樱花小学坐落在闻名遐迩的紫金山北麓,樱驼花园小区内。学校身前为"南京市蒋王庙小学",后改名为"南京市玄武湖中心小学",现更名为"南京
  • 教学规模:4分
  • 周边环境:5分
  • 收费合理:3分
  • 教学设备:3分
  • 教学质量:4分
  • 师资力量:5分
  • 校园环境:5分
  • 社会影响:5分
  • 校园食堂:3分

学校介绍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公办普通小学,南京市樱花小学坐落在闻名遐迩的紫金山北麓,樱驼花园小区内。学校身前为"南京市蒋王庙小学",后改名为"南京市玄武湖中心小学",现更名为"南京市樱花小学"。学校曾是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最早创办的九所乡村实验小学之一,有着八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现有24个教学班,1023名学生,教职工61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35人,占全体教师的57%,小中高教师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50人,占全体教师的82%,现任校长李正,书记杨和平。…

招生简章

南京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南京市樱花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南京市樱花小学招生简章

  根据区教育局《2014年玄武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将招收一年级新生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报名时间:5月17日(周六)和5月19日(周一)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二、 报名条件:

  1、 入学年龄:六周岁(即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对因提供虚假材料致使不足年龄儿童入学的,登录学籍时一经查实,即予退学,后果由家长自己承担。

  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2、 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报名。每套住房原则上只安排一名学生在我校正常入学。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按正常入学办理:

  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2)适龄儿童为现役军人子女,监护人如无其他产权房,且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在我区部队房屋并实际常住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

  (3)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入学报名:

  ①拆迁家庭未安置或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已安置或购买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③所安置或购买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3、 报名时,请家长携带孩子及监护人(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卡等有关证件(证明),现役军人带军官证、离异夫妻带好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户口在外区及外地的也请带好户口本。不需要提供各种竞赛成绩、证书等材料。

  4、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学资格,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三、 本学校施教区范围

  花园路、蒋王庙街双号、钟山山庄、园丁园、宁栖园、樱驼花园、樱海公寓、樱铁村、华侨新村、东方城、(东方花园)花园路88号、花园路口以北(板仓街双号258号起,单号121号起)、紫庐、采菊东篱。

  四、咨询时间及电话

  5月12日--5月16日每天下午2:00至4:00 致电85281317-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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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南京市樱花小学施教区

  花园路、蒋王庙街双号、钟山山庄、园丁园、宁栖园、樱驼花园、樱海公寓、樱铁村、东方城、花园路88号、花园路口以北(板仓街双号258号起,单号121号起)、紫庐、采菊东篱。

  2013年南京市樱花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年满六周岁的学龄儿童(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

  2.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二、招生时间

  6月10日、11日(周一、周二)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

  三、招生办法

  报名时,请家长携带孩子及监护人(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

  四、注意事项

  1、对因提供虚假材料致使不足年龄儿童入学的,登录学籍时一经查实,即予退学,后果由家长自己承担。

  2、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收费介绍

收费标准:作业本费:22元/生·学期住宿费:100元/生·学期社会实践活动费:80元/生·学期校服费 按实收取伙食费 按实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