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教育局
临汾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汾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办、市直幼儿园、师大幼儿园:
现将《山西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按要求贯彻落实。
附件:临汾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临汾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教督办[2017]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晋政教督办函[2018]51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导评估的目标
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推动各地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组织领导
为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汾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晋平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占科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张锁定 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王 林 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成 员:盛清文 市政府教育督导办主任
畅红杰 市教育局计统科科长
于亚男市教育局幼教中心负责人
刘泽玲 市政府教育督导办科员
领导组职责:总体统筹协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确保评估质量。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由盛清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督导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部署、指导。
督导办职责:
1.对幼儿园自评、县级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安排市级抽查工作。
2.指导各县和市督学学习掌握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开展督导评估。
3.通过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对幼儿园自评、县级实地督导的过程和结果情况进行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对幼儿园发展提供帮助和指导。
4.根据县级评估和市级抽查情况,撰写市级督导报告,分别报送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计统科职责:
1.指导县(市、区)提供准确的统计年报信息,生成幼儿园评估账号。
2.指导县(市、区)每年定期沟通12项基本园所信息变化情况。
指导县(市、区)对评估合格且取得办园许可的无证园及时申请标识码,同时与督导部门做好对接,从系统管理中从无证园转成“在册园”。
幼教科:
需要协调配合安排的业务性工作。
三、督导评估的原则
(一)以评促建。推动各县(市、区)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二)客观公正。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评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实效。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四、督导评估的范围
所有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幼教点。
五、督导评估的周期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督导评估范围,由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每年组织开展自评。
2.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对辖区内三分之一的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幼教点进行一次督导评估。
3.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及县(市、区)自评情况适时进行重点抽查。
六、督导评估的内容
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1.办园条件(250分):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2.安全卫生(200分):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
3.保育教育(200分):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4.教职工队伍(250分):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5.内部管理(100分):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七、督导评估的方式
通过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开展督导评估,同时登陆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www.jypg.org.cn),运用相应的评估账号进行信息化评估。
八、县级督导评估的程序
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按照三年评估周期,制定本县(市、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指导幼儿园进行自评,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规程》,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实施督导评估。从2019年开始,县级督导评估工作要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督导报告要上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2018年督导评估工作于9月15日前完成。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督导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分为前期准备、实地督导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1.印发督导评估通知。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根据本县(市、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向幼儿园发出书面督导评估通知,并督促、指导幼儿园完成自评工作。督导评估通知下发幼儿园的同时向社会公示。
2.幼儿园自评。幼儿园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按要求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3.成立督导组。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学和相关专家成立督导组。
(二)实地督导
1.召开预备会。督导组在实地入园前,由组长主持召开预备会,对实地开展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实地督导。督导组成员进行实地督导评估时,与幼儿园相关人员核对幼儿园自查报告及园所信息,确认之后在评估系统中启动评估程序。对教育教学活动的观察应覆盖一日生活的各主要环节,覆盖每个年级,特别是集体教学活动的观察应覆盖每个年级。对幼儿园区角环境、玩教具材料配备等的查看,对教育计划、一日活动安排等的查阅应覆盖每个年级。
3.核查问题。公示期间如有教职工或家长反映幼儿园存在虐待或体罚幼儿、乱收费、拖欠工资等问题,在实地督查前或督查时进行核查。
4.结果反馈。督导评估结束时,督导评估组向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督导评估组报告、幼儿园自查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幼儿园。
5.幼儿园整改。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书,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报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6.复查。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督促指导幼儿园进行整改,必要时进行复查。
工作总结
要及时总结督导评估工作中产生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做好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鼓励各县(市、区)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
九、市、省、国家督导评估的程序
市教育局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按属地原则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督导组每年对部分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根据县(市、区)督导自评及抽查结果,督促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幼儿园办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对无证幼儿园进行分类治理,经整改后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予以取缔。汇总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情况,从2019年开始,每年9月底前形成市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复核报告,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督导评估工作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督学、评估专家每年对部分市、县(市、区)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情况进行抽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国家督学和专家,采用随机抽取督查对象、随机选派督查人员的“双随机”方式对部分市、县(市、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十、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
(一)市、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将督导评估报告报送本级人民政府,作为制定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幼儿园管理的依据。
(二)对督导评估为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特别是薄弱幼儿园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并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园规范办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十一、实施要求
1.把握标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是国家制定的统一的底线要求,是一项兜底线、保基本、抓规范、促发展的评估。各县(市、区)要准确把握评估特点和标准要求,把握好每一个采分点的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指标说明,学会应用操作系统,做到严格标准,统一尺度,切实开展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3.加强监测。市、县(市、区)要建立监测机制,每年运用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及时了解幼儿园基本情况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推进情况;每年要严格按照要求强化对评估数据信息的管理,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对幼儿园提供帮助和指导。
3.强化配合。市、县(市、区)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各司其职,确保督导工作实施顺畅,督导结果运用落实,分类整治取得实效。
附件:1.园所信息表
2.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1
园所信息表
项目 | 内容 | |
学校(机构)标识码 | ||
学校(机构)机构名称 | ||
学校(机构)地址名称 | ||
学校(机构)地址代码 | ||
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名称 | ||
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代码 | ||
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名称 | ||
学校(机构)办学类型代码 | ||
学校(机构)举办者名称 | ||
学校(机构)举办者代码 | ||
是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
是否乡镇中心幼儿园 | ||
班数 | 班数合计 | |
托班 | ||
小班 | ||
中班 | ||
大班 | ||
在园(班)人数 | 人数合计 | |
项目 | 内容 | |
在园(班)人数 | 托班 | |
小班 | ||
中班 | ||
大班 | ||
教职工数 | 合计 | |
园长 | ||
专任教师 | ||
保健医 | ||
保育员 | ||
其他 | ||
专任教师学历 | 研究生毕业 | |
本科毕业 | ||
专科毕业 | ||
高中毕业 | ||
高中以下 | ||
保育员学历 | 本科及以上 | |
专科毕业 | ||
高中毕业 | ||
高中以下 | ||
项目 | 内容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占地面积合计 | |
其中:绿化用地面积 | ||
其中:运动场地面积 | ||
校舍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校舍建筑面积合计 | |
其中:租借面积 | ||
其中:危房面积 | ||
其中:活动室面积 | ||
其中:睡眠室面积 | ||
其中:保健室面积 | ||
综合活动室使用面积(平方米) | ||
是否寄宿制幼儿园 | ||
教师专业用书数量(种) | ||
图书(册) | ||
教师用计算机台数 | ||
幼儿是否在园午休 | ||
供餐数量(几餐) | ||
幼儿出勤率(%) | ||
计划内预防接种率(%) | ||
传染病发病率(%) | ||
项目 | 内容 | |
每学期膳食费收支盈亏比例(%) | ||
安全保卫人员数 | ||
兼职安保人员数 | ||
专职炊事员数 | ||
兼职炊事员数 | ||
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数 | ||
专任教师年保留率 | ||
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专任教师数 | ||
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保育员数 | ||
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数 | ||
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的保育员数 | ||
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教职工数 | ||
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教职工数 | ||
通过向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 在幼儿园全职工作的教职工数 | ||
年培训时间不低于72学时的教师数 | ||
享受带薪休假的教职工数 | ||
享受养老保险的教职工数 | ||
享受失业保险的教职工数 | ||
享受生育保险的教职工数 | ||
项目 | 内容 | |
享受医疗保险的教职工数 | ||
享受工伤保险的教职工数 | ||
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教职工数 | ||
办园理念 |
说明:
1.园所信息表前12项信息是幼儿园的年度教育统计数据,也是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基本依据,用于在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中生成评估账号。12项信息如发生变化,要及时联系区县联络员进行修改。
2.其余信息为在系统中启动评估前幼儿园自评需要填写的内容。督导组实地督导前,要在系统中首先核实所有园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与园所信息直接相关的评估内容,将在系统评估中直接生成结果。
附件2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采分点 |
A1 办园条件 | B1 办园资质 | C1办园许可 | 1.取得办园许可证/法人证 (关键指标) |
C2相关证照 | 1.取得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卫生评价合格报告 (关键指标) | ||
2.食堂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关键指标) | |||
3.开园和近三年装修均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关键指标) | |||
4.取得收费许可证或收费备案书(关键指标) | |||
B2 规模 与班额 | C1办园规模 | 1.幼儿园规模 | |
C2班额 | 1.小班班额 | ||
2.中班和混龄班班额 | |||
3.大班班额 | |||
B3园舍 与场地 | C1园舍建筑 | 1.幼儿园未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关键指标) | |
2.幼儿园无C级或D级危房、危墙(关键指标) | |||
3.园舍产权 | |||
4.生均占地面积 | |||
5.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 |||
6.班级活动用房 | |||
7.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 |||
8.生均活动室使用面积 | |||
9.生均综合活动室使用面积 | |||
10.卫生/保健室使用面积 | |||
C2 户外场地 | 1.园区环境 | ||
2.生均绿化面积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采分点 |
A1 办园条件 | B3园舍 与场地 | C2户外场地 | 3.户外活动场地设置 |
4.生均室外活动场地面积 | |||
5.操场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 |||
C3区角设置 | 1.每班区角数量 | ||
2.区角划分 | |||
3.区角空间安排的合理性 | |||
4.区角活动规则 | |||
B4 设施设备 | C1 教学活动 设施设备 | 1.琴类设备 | |
2.音视频播放设备 | |||
3.照相摄像设备 | |||
4.网络覆盖 | |||
5.教师人机比 | |||
C2生活 设施设备 | 1.防寒降温设备 | ||
2.饮水设备 | |||
3.消毒通风设备 | |||
4.有流动水洗手的设施设备 | |||
5.床 | |||
6.厕所 | |||
C3安保 消防设施 | 1.配备安保设施设备 | ||
2.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完好有效 | |||
3.消防通道畅通 | |||
C4卫生 设施设备 | 1.配备卫生保健设施 | ||
2.配备卫生保健设备 | |||
3.配备晨检用品 | |||
B5材料与图书 | C1室内玩具材料(T) | 1.玩具材料的适宜性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采分点 |
A1 办园条件 | B5 材料 与图书 | C1室内玩具 材料(T) | 2.玩具材料的种类和数量 |
3.玩具材料更新补充(T) | |||
4.玩具柜/玩具架适宜性 | |||
5.玩教具操作材料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 |||
C2户外玩具 和活动器械 | 1.户外玩具和活动器械数量 | ||
2.户外玩具和活动器械功能 | |||
3.户外玩具和活动器械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 |||
C3图书 | 1.幼儿图书种类 | ||
2.幼儿图书数量 | |||
3.幼儿图书适宜性 | |||
4.教师专业用书数量 | |||
5.学前教育杂志数量 | |||
6.教师指导用书 | |||
B6 办园经费 | C1经费投入(M) | 1.有必备办园资金和稳定经费来源(M) | |
A2 安全卫生 | B1 制度建设 | C1安全制度 | 1.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 |
2.每年投保校方责任险 | |||
C2卫生 保健制度 | 1.卫生保健制度 | ||
B2 饮食健康 | C1卫生饮水 | 1.饮用水安全卫生 | |
2.保证幼儿按需饮水 | |||
C2膳食营养(P) | 1.食品安全卫生 | ||
2.有食谱并公示(P) | |||
3.食谱更换频率(P) | |||
4.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 | |||
5.食品按规定留样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采分点 |
A2 安全卫生 | B3 健康检查 | C1幼儿 健康检查 | 1.入园体检 |
2.幼儿全面健康检查 | |||
3.定期的幼儿身高、体重、视力测量 | |||
4.建立幼儿健康卡或档案 | |||
5.晨/午检 | |||
C2教职工 健康检查 | 1.教职工岗前健康检查 | ||
2.教职工定期健康检查 | |||
B4 卫生消毒与疾病 防控 | C1卫生消毒(T) | 1.能保证幼儿每日1巾1杯专用 | |
2.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空气、餐具、用具、玩具等六类对象的预防性消毒(T) | |||
C2疾病防控(P) | 1.所有儿童入园(所)时均查验预防接种证(P) | ||
2.按国家免疫规划,计划内预防接种率 | |||
3.传染病年发病率 | |||
4.做好幼儿缺勤追查和因病缺勤幼儿情况登记(P) | |||
5.幼儿出勤率 | |||
B5 安全管理 | C1安全教育(P) |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可行,操作性强 | |
2.开展事故预防或紧急疏散演练 | |||
3.教职工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 | |||
4.幼儿安全教育 | |||
5.重大责任事故(P)(关键指标) | |||
6.责任事故(P) | |||
C2校车安全(P) | 1.校车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 | ||
2.校车驾驶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 |||
3.按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并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采分点 |
A2 安全卫生 | B5 安全管理 | C2校车安全(P) | 4.按规定指派随车照管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幼儿(P) |
5.校车载人不超过核定人数(P) | |||
A3 保育教育 | B1 理念 与目标 | C1教育理念(T) | 1.尊重差异,因人施教(T) |
2.教育公平(P) | |||
3.帮助有特殊需要的幼儿(T) | |||
C2教育目标(T) | 1.教育目标面向幼儿未来的成长与发展(T) | ||
2.适度灵活开放的教育目标 | |||
B2 内容 与计划 | C1教育内容 (T)(P) | 1.教育内容领域 | |
2.教育内容的适切性 | |||
3.把幼小衔接纳入教育活动当中(T) | |||
4.教育活动无小学化倾向,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布置书面作业(P) | |||
5.不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P) | |||
6.不统一购买或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也不参加相关的宣传、推广、推销、研讨等活动(P) | |||
C2教育计划 | 1.根据《纲要》和《指南》要求制定系统完备的教育计划 | ||
2.教育计划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目标明确,操作性强 | |||
B3活动 组织实施 | C1一日 生活安排 | 1.一日生活制度 | |
2.户外活动(含户外体育活动)时间 | |||
C2教育方式 | 1.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 ||
2.自主选择游戏 | |||
3.一日生活即课程 | |||
4.直接经验的获得 | |||
5.教育活动组织形式的选择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采分点 |
A3 保育教育 | B4 教育氛围 | C1师幼关系(P) | 1.师幼关系(P) |
2.反应的敏感性 | |||
3.互动方式 | |||
C2同伴关系 | 1.同伴关系 | ||
2.交往意愿 | |||
3.规则意识 | |||
4.教师对同伴交往的支持 | |||
A4 教职工 队伍 | B1 教职工 配备 | C1教职工 资格与数量 | 1.教职工犯罪记录和精神病史 |
2.教职工师幼比 | |||
C2园长配备(M) | 1.园长学历 | ||
2.园长专业 | |||
3.园长幼儿园工作经验(M) | |||
4.园长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 | |||
5.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 |||
C3教师配备 | 1.教师数量 | ||
2.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 | |||
3.高中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 | |||
4.学前专业教师比例 | |||
5.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比例 | |||
6.专任教师年保留率 | |||
C4保育员配备 | 1.保育员数量 | ||
2.大专及以上学历保育员比例 | |||
3.高中及以上学历保育员比例 | |||
4.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的保育员比例 | |||
C5卫生保健人员配备 | 1.卫生保健人员资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采分点 |
A4 教职工 队伍 | B1 教职工 配备 | C5卫生保健人员配备 | 2.卫生保健人员数量 |
C6炊事员配备 | 1.炊事员资质 | ||
2.炊事人员数量 | |||
C7安保 人员配备 | 1.安保人员数量 | ||
B2 专业成长 | C1教师教研 | 1.建立教研活动制度 | |
2.集体教研活动频率 | |||
3.教研活动参与率 | |||
4.教研活动与教育实践的关系 | |||
C2教职工培训 (M)(T) | 1.教师培训计划 | ||
2.教师培训内容的适切性 | |||
3.教师培训时间 | |||
4.教职工培训覆盖面 | |||
5.教师培训经费(M)(T) | |||
B3师德 师风建设 | C1个人修养 | 1.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 |
C2违背师德行为(P) | 1.近一年无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行为(P)(关键指标) | ||
2.近一年无讽刺、挖苦、歧视幼儿等行为(P) | |||
3.近一年保教人员无索取或收受家长财物等行为(P)(关键指标) | |||
B4 权益保障 | C1劳动合同(T) | 1.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教职工比例(T) | |
C2教职工工资(T) | 1.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教职工比例(T) | ||
2.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T)(关键指标) | |||
C3社保与相关待遇(T) | 1.享受养老保险的教职工比例 | ||
2.享受医疗保险的教职工比例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采分点 |
A4 教职工 队伍 | B4 权益保障 | C3社保与相关待遇(T) | 3.享受失业保险的教职工比例 |
4.享受工伤保险的教职工比例 | |||
5.享受生育保险的教职工比例 | |||
6.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教职工比例 | |||
7.享受带薪休假的教职工比例(T) | |||
A5 内部管理 | B1 机构 与机制 | C1组织机构 | 1.成立园务委员会且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 |
2.党、团、工会组织健全 | |||
3.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且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 | |||
4.成立家长委员会且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 | |||
5.成立膳食委员会且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 | |||
C2管理机制(M) | 1.实行园长负责制(M) | ||
2.有幼儿园章程 | |||
3.有保教工作管理制度 | |||
4.有财务管理制度 | |||
5.有人事管理制度 | |||
6.有后勤管理制度 | |||
7.有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 | |||
B2经费管理与使用 | C1经费管理 (M)(P) | 1.实行收费公示制度(P) | |
2.无乱收费现象(P)(关键指标) | |||
3.有独立账目 | |||
4.收费出具票据(P) | |||
5.建立经费预、决算制度(M) | |||
C2经费使用(P) | 1.无经费挤占挪用、无抽逃资金(关键指标) | ||
2.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与教职工伙食严格分开 (关键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采分点 |
A5 内部管理 | B2经费管理与使用 | C2经费使用(P) | 3.膳食费账目每月向家长公示(P) |
4.每学期膳食费收支盈亏比例 | |||
B3 招生管理 | C1规范招生(P) | 1.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P) | |
2.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P)(关键指标) | |||
3.招生简章或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政策,实事求是,无违规、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内容(P) | |||
B4 家园共育 | C1家长参与管理(P) | 1.参与重大决策(P) | |
2.发挥家长专业和资源优势(P) | |||
3.多种方式加强家园沟通联系(P) |
说明:
1.设5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53个三级指标、194个采分点。
2.总分为1000分,合格750分。其中,A1:250分;A2:200分;A3:200分;A4:250分;A5:100分。
3.关键指标共计15项。
4.幼儿园自评、县级督导、市省督评结束后,均可在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中导出与评估指标相对应的评估结果(总分及分项得分)和印证资料。
5.本指标体系中有T、M、P标识的为访谈对象英文缩写。T代表教师;M代表园长;P代表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