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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樟木头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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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樟木头中心小学

学校封面

  • 学校地址:东莞市南城区樟木头镇
  • 学校电话:0769-87121918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广东省东莞市木头镇公办省重点小学,樟木头镇中心小学占地面积56734平方米,建筑面积27720平方米。校园设计科学、环境幽雅、错落有致;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布局合理;教学设备、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樟木头镇中心小学以创优越环境、抓优质管理、育优秀人才为目标,紧扣建设和谐校园、实施和谐教育、让师生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全面落实和推进素质教育。近三年来,师生在参加各级举办的竞赛活动评比中,获奖逐增。学校先后被评…
  • 教学规模:5分
  • 周边环境:4分
  • 收费合理:5分
  • 教学设备:3分
  • 教学质量:4分
  • 师资力量:3分
  • 校园环境:5分
  • 社会影响:4分
  • 校园食堂:3分

学校介绍

广东省东莞市木头镇公办省重点小学,樟木头镇中心小学占地面积56734平方米,建筑面积27720平方米。校园设计科学、环境幽雅、错落有致;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布局合理;教学设备、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樟木头镇中心小学以“创优越环境、抓优质管理、育优秀人才”为目标,紧扣“建设和谐校园、实施和谐教育、让师生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全面落实和推进素质教育。近三年来,师生在参加各级举办的竞赛活动评比中,获奖逐增。学校先后被评…

招生简章

2014年广东东莞市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广东省东莞市塘厦水霖学校招生信息
  2014年东莞市樟木头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一、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父或母在我镇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莞人子女。

  二、招生年级:小学一至六年级。

  三、招生时间:2014年4月21日至6月20日(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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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东莞市樟木头镇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办指引

  一、申请对象:

  1、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父或母在我市有《广东省居住证》、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且其父或母一方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遵纪守法的新莞人子女。

  2、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申请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重读。

  3、在小学阶段品行综合评定中被评为不合格或在小学阶段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新莞人子女,不具备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初一年级的资格。

  二、申请时间: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6月3日(正常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地点: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三楼文教办 联系电话:87123622

  四、申请办法: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于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6月3日(正常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一次性向父或母服务地的文教办提交按实际填写的《申请表》、《积分表》及必备资料、积分资料;文教办审核资格后,接收申请材料,现场填写受理回执给申请人。

  五、录取办法:文教办将申请材料交相关部门审核打分。各相关部门反馈审核结果后,文教办统计积分,根据提供的学位数,按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的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就读。

  六、申请材料:

  (一)必备资料

  1、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父或母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4、《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计划生育证明》;(由申请人家长到樟木头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地址: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二楼,联系电话:87715305)

  5、申请人家长在我市有固定职业的有效证明;

  (1)在莞务工的,由申请人家长到樟木头镇人力资源分局办理《新莞人在莞就业年限证明》(地址:樟木头镇银河北路3号,联系电话:87719920)

  (2)在莞经商营业的,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合法住所证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提供如下资料:

  (1)在莞购房或自建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出租屋居住的,提供出租屋登记备案(向出租方索取)及租约(原件及复印件)。

  (3)在单位宿舍居住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二)积分材料(部分)(父母双方积分可累计)

  1、文化程度:提供学历证书、学历验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凡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到学历情况的,不要求到学历验证机构办理验证证明。请新莞人先自行登录查询,如果无法查询,需尽快到学历验证机构进行验证---大专或以上的毕业证验证可以到城市学院,联系电话:22680795或市中心人才市场学历验证中心,联系电话:22021666转611进行验证。)

  2、技术职称及国家职业资格:提供技术职称证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志愿者服务:提供《志愿者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5、接受教育:提供幼儿园或小学出具的就读证明原件。

  6、加分项目:提供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已进行积分入户信息登记的新莞人子女入学申请办法

  (一)去年曾到我市各镇街新莞人服务中心进行积分入户申请,并将有关信息进行登记的新莞人,如小孩需参加今年积分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到服务地所在镇街的文教办申请,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今年申请积分入户的新莞人除外)。

  1、以积分入户信息为积分依据。由于积分入学与积分入户的部分项目标准基本相同,因此,凡去年曾到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站进行积分入户申请,并将有关信息进行登记的新莞人,可以以当时积分入户的信息为依据进行入学积分,并补充提交计生证明、子女接受教育年限证明、居住条件证明以及今年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新莞人家长需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中心出具《东莞市新莞人积分入户信息表》,再将此信息表与补充资料一并交至各镇街积分入学受理点进行积分。

  2、按《暂行办法》的有关材料和流程重新申请。由于去年申请积分入户时间与今年申请积分入学时间相距一定的时间,而积分入学有部分项目是需要计算年限的,如果新莞人家长认为积分入户的信息需要重新更新,累计年限积分的,请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流程和所需材料重新办理。

  (二)已取得入户资格,手续正在办理中的积分入户人员子女;或已取得入户资格,但不愿入户的积分入户人员子女,如今年需要入读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在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6月3日(正常工作日)内,持家长和小孩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所在的文教办申请。文教办在积分入学的名额中安排学位,并统筹安排到镇街所属公办学校就读。

收费介绍

该校学费信息暂未公布,详情请咨询学校官方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