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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èi jū

废居


拼音fèi jū
注音ㄈㄟˋ ㄐㄨ

繁体廢居


词语解释

废居[ fèi jū ]

⒈ 废,出卖;居,囤积。谓货物价贱则买进,价贵则卖出,以求厚利。

⒉ 废弃颓败的住所。

⒊ 废黜闲居。

引证解释

⒈ 废,出卖;居,囤积。谓货物价贱则买进,价贵则卖出,以求厚利。参见“废举”、“废著”。

《史记·平準书》:“富商大贾或蹛财役贫,转轂百数,废居居邑。”
裴駰 集解引 徐广 曰:“废居者,贮畜之名也。有所废,有所畜,言其乘时射利也。”
《后汉书·仲长统传》:“船车贾贩,周於四方;废居积贮,满於都城。”
章炳麟 《訄书·定版籍》:“彼工商废居有巧拙,而欲均贫富者,此天下之大愚也。”

⒉ 废弃颓败的住所。

唐 元稹 《夜雨》诗:“水怪潜幽草,江云拥废居。”

⒊ 废黜闲居。

《新唐书·杨纂传》:“﹝ 纂 ﹞坐 玄感 近属,废居 蒲城。”
宋 吴曾 《能改斋漫录·逸文》:“晁无咎 自 玉山 过 彭门,而 无己 废居里中, 无咎 出 小鬘 舞《梁州》佐酒。”

“废居”分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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